“卖崽青蛙”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吗?

头条 2023-05-19 0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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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卖崽青蛙”火遍网络,

活跃在多地大街小巷。

售卖青蛙气球的人

身穿玩偶外套,

以可爱造型和有趣互动

吸引顾客。

但也有“卖崽青蛙”,

被处罚、驱赶的情况出现。

如此“卖崽”,违法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邢芝凡律师的专业解读!

从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卖崽青蛙”情形来看,多是一些身穿青蛙玩偶外套的个人在公共场所,摆出各种蠢萌的造型吸引大众并兜售气球等小商品。可见,“卖崽青蛙”所实施的“卖崽”实际是一种经营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开展经营行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同时,第三条规定了特定的例外情形,即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如果“卖崽青蛙”并非是在相关政府所指定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营行为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例外情形。那么,“卖崽青蛙”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相关执法部门有职责予以查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也规定了,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对于“卖崽青蛙”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应当坚持比例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理,尤其是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的有机结合,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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