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隆花园交房公告
本文转自:十堰日报
尊敬的被征收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十堰市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目前,常隆花园二期安置房已具备交付条件,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市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决定启动“常隆花园二期”楼盘交房安置工作,为便于您知情了解、提前准备、共同努力、平稳有序、分批次开展交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付对象
十堰市城区相关片区拆迁项目房屋征收产权调换选择“常隆花园二期”楼盘的被征收人。
二、交房时间和办公地点
(一)交房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公地点:“常隆花园”楼盘小区一期大门口(常隆花园征迁安置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需携带证件和资料:被征收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选房确认单。委托他人办理收房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被征收人出具的委托书。
(二)交房办理步骤:被征收人持上述证件及资料,到十堰市中岳路常隆花园小区大门口(常隆花园征迁安置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持结算相关证明文件到常隆花园物业公司办公室完善相关交房手续,完成房屋交接。具体交付流程详见交房办公室张贴的相关告示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三)交房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最终以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或拆迁指挥部)要求为准。
(四)未办理结算手续强行入住,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五)请广大被征收户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交房工作。
特此公告
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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