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全省首部加强公益损害预防规范性文件
本文转自:无锡日报
本报讯 在市检察院昨天举办的“加强公益损害预防、共护群众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首部加强公益损害预防的规范性文件《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损害预防工作的决定》于近日通过,根据《决定》,我市将围绕公益保护案件明确多部门权责,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有效预防公益损害发生。
公益损害预防,是指发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受损害风险,依法采取的排查、防范、消除等预防性措施的活动。公益损害预防范围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益诉讼领域。
此份《决定》既有一定的前沿探索,也具有鲜明的无锡特色。“虽然法治建设一直强调抓前端、治未病,但还处于提倡阶段,尚未体现在法规中。《决定》聚焦‘预防’这一关键词,进一步规范了公益保护的法治体系。”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天介绍,针对公益受损害风险采取的排查、防范、消除等预防性措施,能更有效促进公益保护的端口、责任向前端延伸。《决定》还吸收了近年来我市在公益损害预防方面的积极探索。比如,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损害举报奖励机制、建设公益保护教育基地,创新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等。
过去一年,市检察院持续深化公益损害预防实践。围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问题,持续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6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办理案件54件。(崔欣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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