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本文转自:焦作日报
问题提出:姬女士
问题陈述:我弟弟马上要结婚了,最近想要买一套房子,我想问一下买房时怎么预防“一房多卖”?购买预售商品房以后应该怎么办?
行动记者:张 苗
行动结果:1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为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买房人可以要求预售人一起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如果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也可以单方面申请预告登记。因此,预告登记是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保护购房人将来实现物权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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