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蒋劲夫家暴致参演剧无法播出 上市公司索赔1739万元

娱乐 2024-01-19 04: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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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华西都市报

1月18日,“6年前蒋劲夫6900多万元演男一”冲上热搜,这次热搜的背后是一个长达6年多的影视投资纠纷:因演员蒋劲夫家暴女友导致其主演的电视剧无法播出,投资方进行索赔。

去年8月,A股上市公司大晟文化子公司霍尔果斯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因与蒋劲夫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金额为1739.1万元。

今年1月17日晚,大晟文化披露,法院以不是本案适格原告驳回了霍尔果斯中联的起诉。1月18日,大晟文化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复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称,在没有得到合理处理之前公司将继续走诉讼道路。

2017年7月3日,霍尔果斯中联与苏州传视签订电视剧《米露露求爱记》的合作合同,约定苏州传视将40%投资份额中的30%转让给霍尔果斯中联。即苏州传视出资1680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10%;霍尔果斯中联出资5040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30%。

2017年7月17日,苏州传视与蒋劲夫设立的上海明邑影视文化工作室、新沂大筑影视文化工作室分别签订策划服务及相关合同,邀请蒋劲夫出演《米露露求爱记》男主角,苏州传视共计向蒋劲夫支付了6915万元。

随后蒋劲夫几次家暴女友的新闻被曝出,以至口碑大跌。因为该事件,最终

导致《米露露求爱记》无法播出,霍尔果斯中联及苏州传视等的投资完全无法收回,由此涉及多方的相关纠纷产生。

据大晟文化此前公告披露,2020年12月9日,苏州传视与明邑影视、大筑影视签署《和解协议》。约定明邑影视及蒋劲夫向苏州传视支付1118万元,蒋劲夫同意在和解协议生效后4年内,免费参演苏州传视主投的两个影视项目。

但事与愿违,因相关政策对失德艺人管控趋严,《和解协议》的重要约定款项根本无法履行,合同无法实现。天眼查显示,明邑影视和大筑影视均已注销。

霍尔果斯中联认为,蒋劲夫的失德行为违反了公司委托苏州传视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其违约行为导致公司承受了重大财产损失,更是导致了《和解协议》重要约定无法履行。蒋劲夫仍应返还霍尔果斯中联等投资人剩余合同款5797万元。其中霍尔果斯中联占整个投资总额的30%,因此其诉请赔偿金额为1739.1万元。

1月17日晚,大晟文化发布公告称,法院审理后认为,霍尔果斯中联并非上述《和解协议》不能履行的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法院裁定驳回原告霍尔果斯中联的起诉。

“此案涉及的相关权利方较多,就《和解协议》从签约主体来看,霍尔果斯中联不是这个案子实际的当事人,严格来讲没有起诉资格。”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律师项鸿表示,大晟文化需要重新梳理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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