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时评 | 未成年文身,不可“大题小做”

头条 2022-07-23 0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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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华日报

7月18日,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政府网站发布一则答复钟华燕等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建议》称,对执意文身的未成年人,应要求其监护人陪同或征得监护人书面同意。同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云和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其表示前述云和县的答复表述属工作失误,将立即予以纠正。此事一出,引起网友热议。

未成年人文身可不仅是私事,更是关系到孩子健康成长的大事。近年来,青少年甚至小初生文身的越来越多。孩子们正在长身体,文身一旦操作不规范,消毒不好,难以复原,极易造成皮肤感染,传播各类疾病,严重危害身体健康。且其心智尚未健全,文身可能对其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文身“留印”还可能使其将来在升学、考公、入伍、从教等方面受限,影响学业、事业的发展。

云和县此番“大题小作”,将误导未成年人及家长。这既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不负责任,也有违国家的明令。今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可见,无论是否有监护人陪同或征得监护人书面同意,都不允许未成年人文身。从答复表述来看,作为具有公信力的政府部门,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实属不该。这恐怕不是工作失误这么简单,而是反映出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规定的学习理解掌握缺位,也揭露出对答复内容没有做到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严肃认真对待,反映出平时机关作风的散漫。

于情于理,对待未成年人文身都应该像吸烟、饮酒一样,明令禁止。对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怎么重视和强调都不为过。政府相关部门理应提高站位,敢于向公众认错并及时道歉。更要从这类“小差错”中汲取深刻教训,以之为鉴,明确责任在肩,倒逼自身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办文能力,严格工作流程,端正工作态度。如此,方能让“祖国的花朵”少点“刺痛”,更好地呵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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