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元暑期消费券来袭

头条 2022-07-22 04: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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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笑川雨)7月21日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7月22日至9月4日期间开展“欢乐盛夏 浙里有礼”——“欢购台有惠”暑期促消费活动。面向全市居民和来台人员,分三个阶段发放1亿元消费券,刺激餐饮、旅游、休闲娱乐、出行、3C数码等暑期重点消费。

市商务局局长杨正敏介绍,本次全市将分三期发放1亿元消费券,第一期4000万元消费券发放时间为7月22日晚上8点,剩余两期将分别于8月12日和8月26日发放,总计投放100万份消费券包。每份券包包含4张满减券,分别为1张满200元减50元、2张满100元减20元和1张满50元减10元,面额总计100元。

本次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可打开“支付宝”APP,点击首页“台州消费券”或在“支付宝”APP内搜索“台州消费券”,进入消费券申领页面进行申领。每个消费者每期可申领一份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成功申领消费券后,消费者可在台州行政区划内除汽车、家电行业外所有支持支付宝收款的餐饮、旅游、出行、休闲、娱乐、数码产品等近30万家各类实体商家使用。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限定最多使用2张消费券,单笔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9天内有效,逾期失效。未使用的消费券过期后系统自动回收,并在下一期滚动释放。

商家可以登录手机支付宝APP,进入“我的客服”自主报名。参与活动的商家,支付宝承诺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支付宝支付功能的商家可在支付宝端进行报名,经审核后可参与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将加强定价管理,打击商家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杨正敏说,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发现商家“套现”或恶意抬高价格等行为,均可通过12345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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