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交通2021年查处79起行政处罚案件
2021年,宿迁交通执法部门运用安全生产法办理了79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对宿迁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处罚案,被宿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优秀案例”。
宿迁交通执法部门对宿迁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这是宿迁交通执法部门首次适用安全生产法对道路客运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宿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运用打开了新局面。
据了解,2021年5月,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宿迁市公安局函告“宿迁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车辆在上海市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公司对车辆、人员疏于管理。”宿迁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立即对该旅游客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展开调查。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安全教育学习台账中的教育学习情况疑似造假,执法人员当场对问题内容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在立案后,对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行补充调查。经从信息化监管平台调取车辆行驶数据、制作询问笔录、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支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告知等程序,宿迁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最终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依法处以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全面运用,进一步强化了宿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韩言卓)
来源: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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